央廣網北京11月7日消息(記者侯艷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十八屆四中全會《決定》當中提出要建立憲法的宣誓制度,這是基於什麼樣的考慮,會有什麼樣的意義?
  國務院法制辦副主任袁曙宏昨天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,這次的憲法宣誓制度是重大創新,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,是治國理政的總章程,是國家穩定的基石,所以必須要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。向憲法宣誓,就是一個重要方式。為什麼要向憲法宣誓?第一個原因,我想就是每一個國家公職人員都要明白你的權力是從哪來的,你的權力是人民通過憲法所賦予的,你的權力不是天上掉下來的,也不是你手裡固有的,你要對人民負責,要受人民監督,要明白權力的來源。同時,你負有保證憲法實施、維護憲法尊嚴的職責。就是要讓每個公務員都要有很強烈的使命感、榮譽感、責任感,這是最重要的原因。
  第二個原因,我們將要在全社會弘揚憲法精神,我們公務員首先要弘揚憲法精神,就需要有必要的儀式,向憲法宣誓就是一個必要的儀式。這樣才能表示憲法的莊重、憲法的重要,像我們向國旗敬禮、唱國歌一樣,這樣耳濡目染,長期形成習慣,那麼憲法的權威就樹起來了。
  第三個原因,這也是借鑒國際慣例。世界上142個國家有成文憲法,97個國家都有向憲法宣誓制度。  (原標題:國務院法制辦:必須要維護憲法的權威和尊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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